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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怎样完成证书登记所需的继续教育?


文章来源: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     时间:2009-02-16

接受继续教育的目的是保持和提高资格证书持有者相应的技术水平。原则上,持证者可以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自行选择继续教育的方式,在规定的培训机构中自行选择合适的培训机构,在规定的课程中自行选择合适的培训课程,完成所需学时数的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方式包括:在岗学习、半脱产学习、脱产学习、网上进行远程学习等。

在岗学习包括结合本单位工作撰写论文(报告)、参加学术会议做学术报告,根据实际水平经过当地证书登记机构的评审折算成一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数。 在学校学习的IT相关课程、参加全国信息技术水平考试合格、参加当地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安排的学术讲座、培训课程、参加指定的网上培训等,都属于继续教育,都可以由当地证书登记机构折算成一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数。 

每次接受的继续教育情况都将在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中心印制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继续教育证书》中得到记载。

相关链接
  • 关于印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登记及继续教育工作实施细则的函 [2005-08-08]
  • 关于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登记与继续教育工作的补充通知 [2006-05-08]
  • 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登记与继续教育工作会议 [2005-06-08]
  • [咨询]到哪里去咨询证书登记和继续教育事宜? [2009-02-16]
  • 关于2009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的通告 [2009-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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