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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与解答


考试合格颁发什么样的证书,有什么效力?

 考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2个月之内,由各地考试机构通知考生。有的地方提供声讯台服务,有的地方可以电话查询,一般都会寄发成绩通知单。

考试结束3个月后,各地考试机构将陆续向合格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该证书由国家人事部统一印制,由国家人事部与信息产业部盖章。随同证书一起颁发的还有一张参加全国统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登记表,该表由当地人事部门盖章,提供给用人单位存入考生个人档案。

证书样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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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中的内容用中、英两种文字书写,证书上的管理号是合格者的全国统一编号。该证书全国通用。用人单位和考生可以在本网站上根据证书管理号和姓名查询证书的有效性。

根据国人部发[2003]39号文件,通过考试并获得相应级别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从获得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取得初级资格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取得中级资格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取得高级资格,可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

由于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很高,有些级别实现了中日和中韩互认,大大提高了持证者的就业竞争力。

计算机软件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为了延长证书的有效期,考生需要在考试后每年按继续教育培训大纲要求接受一定学时数的继续教育,在证书期满前三个月到信息产业部指定的机构办理证书登记。


到哪里去咨询证书登记和继续教育事宜?

信息产业部已经发文批准了各地的证书登记机构。各地证书登记机构同时也负责当地的继续教育工作,并在考生较多的地区设立了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各地证书登记机构和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联系方式见本网站的证书登记与继续教育栏目。


怎样完成证书登记所需的继续教育?

接受继续教育的目的是保持和提高资格证书持有者相应的技术水平。原则上,持证者可以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自行选择继续教育的方式,在规定的培训机构中自行选择合适的培训机构,在规定的课程中自行选择合适的培训课程,完成所需学时数的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方式包括:在岗学习、半脱产学习、脱产学习、网上进行远程学习等。

在岗学习包括结合本单位工作撰写论文(报告)、参加学术会议做学术报告,根据实际水平经过当地证书登记机构的评审折算成一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数。

在学校学习的IT相关课程、参加全国信息技术水平考试合格、参加当地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安排的学术讲座、培训课程、参加指定的网上培训等,都属于继续教育,都可以由当地证书登记机构折算成一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数。

每次接受的继续教育情况都将在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中心印制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继续教育证书》中得到记载。


2003年以前(包括2003年)取得的证书是否需要登记?

从2004年1月1日开始,取得的证书需要登记;2003年(包括2003年)以前取得的资格证书和水平证书不需要登记,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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