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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登记工作安排的通知


文章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产业厅     时间:2009-03-27

按照国家相关部门下发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3〕39号)、《关于组织开展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资格(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的通知》(信办人〔2004〕47号)、《关于组织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持有者接受继续教育或参加业务技术培训的通知》(信办人〔2004〕48号)、《关于印发《全国计算机专业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大纲》的通知》(信人函〔2005〕66号)、《关于印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登记及继续教育工作实施细则的函》(信人函〔2005〕156号)等文件的要求,我区对自2004年1月1日起取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人员实行定期登记制度,持证人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才能给予登记,以保持证书的有效性。

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9年进行证书登记的时间通知如下:

上半年:2009年4月1日—4月30日

下半年:2009年9月1日—9月30日

联系电话:0991—3834489 3835745 

联 系 人: 海热古力    刘靓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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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登记及继续教育工作实施细则的函 [2005-08-08]
  • 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登记与继续教育工作会议 [2005-06-08]
  • 《关于组织开展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的通知》(信办人[2004]47号) [2006-06-04]
  • 把握发展大局,确保考试安全努力 开创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新局面 [201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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